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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读经 -《以西结书》1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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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于 2021年11月07日 星期日 1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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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来看《以西结书》十八章,十八章是用一个当时的以色列人的俗语来讲了一个宝贵的道理,就是人是要为自己的罪负责。神是一个一个人来带领,而不是因着遗传而来把人放到被审判的地位。所以这是一个十八章非常非常重要的真理,虽然在当时的犹太人当中是因着对神的认识的偏差,会有很多的质疑。所以神相当于是回应了(在十八章)回应以色列的人的一些悖逆的质疑,但即便今天依然对我们有很深的指导意义。
我们先来看这俗语是什么,俗语其实在圣经里也非常的著名,就十八章的2节,
以西结书18:2
2 你 们 在 以 色 列 地 怎 麽 用 这 俗 语 说 父 亲 吃 了 酸 葡 萄 , 儿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呢 ?
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因着父亲的罪儿子会备受审判。所以以色列人因此会把这个放在今天,我们通俗的话来说,放在宿命论里面,诶,没办法,那就是因为前辈的糟糕,所以我们也不可能好。那如果是这样的,因着亚当犯罪,我们就都没有机会,必定都死亡。所以在十八章,神就已经开始把未来的救恩很明确的给出来。因为 若是用我们宿命论,用这个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这么一个理论,人是不需要去做选择了,因为也没有可选择的,但是神却说,第3节往后说,他说,
以西结书18:3
3 主 耶 和 华 说 : 我 指 着 我 的 永 生 起 誓 , 你 们 在 以 色 列 中 , 必 不 再 有 用 这 俗 语 的 因 由 。
这是一个非常重的话,神是对着自己用永生来起誓。说这句话坚决不再对,因为犹太人会认为人的罪竟然是遗传的,所以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罪去负责了,因为反正是遗传的,我也没有的选。但是神在第3节就否定了这个话,第4节他就讲了,
以西结书18:4
4 看 哪 , 世 人 都 是 属 我 的 ; 为 父 的 怎 样 属 我 , 为 子 的 也 照 样 属 我 ; 犯 罪 的 , 他 必 死 亡 。
所以第4节是十八章的要节,很重要的一句经文,他讲了两层意思,第一呢,它讲了人都要自己做选择,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也照样属我的意思,就是每一个人都是自己面对神的。我们今天地上的宗教,总有很多的宗教阶层在中间,总有很多人的托词和理由放在中间来告诉人的,唉,你不能到神那里去,因为你已经是有什么什么罪的后果了,你必须要通过某一个教职阶层。所以在这儿呢,第十八章的第4节说,世人都是属我的,为父怎样属我,为子也照样属我,就意味着做儿子的不需要因为父亲的罪,而去付上任何的审判的代价,他需要自己单独来到神面前,来看神的旨意,然后做决定。这就已经完全的放在了这新约,主耶稣把人人都从罪中救出来,这么一个真理了。虽然在以西结的时代,这样的真理还没有完全启示出来,还是隐藏的,但是这个原则却是已经显明了,神虽然告诉我们,人都是因为亚当犯了罪而生在罪中,但是借着这些话,我们就很清楚的知道,我们每个人可以自己做决定,人的自由意志神保守,即便在今天我们生在罪中,神也保守让我们可以选择生或者死。而最终我们受审判也是因为我们的选择,而不是因为我们父亲的罪,不是因为亚当的罪。
所以这告诉我们神最终的审判,之所以能够公平,之所以能够放在人身上,要一个一个人来到神面前接受审判,是因为神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选择生而躲避死。所以在这十八章的第4节的第一层意思就是人人都是自己独立的面对神,在自由意志里做生死的决定,接受基督的救恩,就得生,拒绝,依然留在自己的罪中,最终就必须要接受永恒的审判。所以这就叫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。第十八章的第4节的后半段犯罪的他必死亡,这就讲到了这一段的第二层意思,就是人死是因为自己的罪。所以犯罪的主体肯定不是神,在这上下文里也显然不是在讲父亲,或者我可以找托词的祖先,他在讲自己,叫犯罪的他,犯罪的他是谁呢?就是人自己,所以人自己是因为自己选择罪而灭亡,这就是整个十八章的很长一段的道理。他讲了很多的详细的解释,其实都是在讲这一层意思。
所以十八章的10节到第18节,他就讲了两个对比,一个是10节到13节是一个儿子,如果他是做强盗,他最终是因自己行可憎的事要死亡,13节最后讲的。那14节呢,若另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便惧怕,不照样去做。所以在这儿呢,它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出来,就是无论是前面一个儿子,后面一个儿子,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,而这样的选择是可以甚至以父亲的罪为警戒的,为这个警惕的,我看见了是惧怕,那惧怕谁呢?自然是惧怕定罪审判的,最终的那审判主吗?
所以在这儿是非常清楚的把神放回了人的选择的依据里,就是我们回到我们自己的身份上,如果不相信有神,我自然就不会去惧怕,当我要惧怕呢,我就肯定是因为惧怕罪会带来的后果,而我惧怕罪带来的后果,我就想要神的赦免,我就敬畏神,这样的话呢,我就不会想要去故意去犯罪,而这样一个选择在神面前就会使这个儿子得生。所以虽然都是儿子,却使得他自己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有生和死两条路的可能性,所以人最终被审判,一定不能说是神使我生在罪中,所以我没得选,神弃绝了我,这是我们今天必须要避免的一个误解。神给人自由意志的选择,即便在旧约也依然是这样,从《以西结书》的十八章我们看得很清楚。
所以从19节,十八章19节到最后,神是用一个和以色列人理论的这么一个语气,因为以色列人一直,我们显然看见的背景,他们在挑战神,说神不公平,神的道不公平,不公平是什么呢?说因为这一人犯的罪,那这个义就不被纪念了。恶人行恶因为他最后的悔改,他原来的恶不被纪念了。所以这个神最终的回答是什么呢?祂说,第30节,
以西结书18:30
30 所 以 主 耶 和 华 说 : 以 色 列 家 啊 , 我 必 按 你 们 各 人 所 行 的 审 判 你 们 。 你 们 当 回 头 离 开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过 。 这 样 , 罪 孽 必 不 使 你 们 败 亡 。
所以神的回答是无论你是义人恶人,你总要在里面做一个选择,就是你是恨惡罪的,因为当义人喜悦罪,他回头留在罪中,他依然是做的最后的选择是选择罪,离弃神的。所以无论你原来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,无论你原来做了什么,最终决定人的生死都是来到神面前,做那个最后的决定,我到底要是我在罪中之乐,还是要神。所以31节说,
以西结书18:31-32
31 你 们 要 将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过 尽 行 抛 弃 , 自 做 一 个 新 心 和 新 灵 。 以 色 列 家 啊 , 你 们 何 必 死 亡 呢 ?
32 主 耶 和 华 说 : 我 不 喜 悦 那 死 人 之 死 , 所 以 你 们 当 回 头 而 存 活 。
所以这一段呢,和十八章的4节是遥相呼应的,所以十八章的主题它并不是在讲,我们不能把它放在今天的新约的,靠着行为得救的这么一个立场来挑战因信称义,这并不是可以用来做得例证,它只是在《以西结书》里,用来表示神告诉人,人有选择的义务,甚至责任,而这义务和责任不是为了他人,正是为了自己的生命,而神的盼望,就是告诉人要回头,何必败亡呢?因为神祂不喜悦死人之死,意思是神不喜悦定罪,这个和《约翰福音》三章耶稣讲的话是一样的,祂来不是来定世人的罪,祂是想要让世人存活,而这存活呢,就是要做决定,决定什么?决定我面对神的赦免之恩,我还是留在罪中呢?还是接受神的赦罪?就是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,在旧约是这样,在新约还是这样,只不过旧约是期盼救赎主来,新约已经看见了救赎主耶稣已经来了。
所以最后我们看见十八章31节说,
以西结书18:31
31 你 们 要 将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过 尽 行 抛 弃 , 自 做 一 个 新 心 和 新 灵 。 以 色 列 家 啊 , 你 们 何 必 死 亡 呢 ?
这已经开始引出了一个概念,就是我里面出来的才是真的,新心和新灵,就是我里面的人才是存到永远的人,而且是要重生,要新的,就是我不可能在原来的那个人身上做改正,但是在这儿呢,他用的词是自做一个,但是我们知道这样的概念到《以西结书》的三十六章,神就完全把它展开了,三十六章的26节,
以西结书36:26
26 我 也 要 赐 给 你 们 一 个 新 心 , 将 新 灵 放 在 你 们 里 面 , 又 从 你 们 的 肉 体 中 除 掉 石 心 , 赐 给 你 们 肉 心 。
所以我们都知道我们人是没有办法靠着自己重生的,我们里面出来的新的生命是从圣灵里生的。所以这个《以西结书》的这样的一个概念先出来了,在十八章起到的作用呢,是告诉我们,人需要重生的,人需要一个新的灵和新的心,而且着新灵新心不会犯罪的。因为我的老我是会犯罪的,但是祂没有讲到这个新心和新灵怎么出来,然后从《以西结书》的三十六章就告诉我们,神最终也会为我们预备。所以把这两个拼起来,我们就知道整个往下走,就会看见神最终是还是要拯救人,而拯救做到如此的彻底,是要让我们全然从里面有一个新造的人!哈利路亚!